您的位置:首页>新闻中心>政策新闻> 正文
卫生部表彰全国卫生外事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
关于表彰全国卫生外事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
全国卫生系统的对外交流合作工作,紧紧围绕卫生外事工作为国家外交方针服务、为祖国统一大业服务、为促进对外经贸合作服务、为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服务的指导思想,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卫生方针、政策和法律法规,利用各种渠道,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对外交流和合作,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卫生事业的改革和发展。广大卫生外事工作者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忘我的工作热情,出色地完成了卫生外事任务,赢得了卫生系统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。
为鼓励在卫生外事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,总结先进事迹,调动全国卫生系统长期从事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者的积极性,我部自2005年下半年组织开展了全国卫生外事工作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的推选和评比工作,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(以下简称《领导小组》)。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,《领导小组》按照评选程序,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认真审阅推荐材料,结合各地外事工作的实际情况,对候选单位、个人名单两次在卫生部网战上公示。
经卫生部、国家中医药局决定,表彰上海市卫生局等15个单位为“全国卫生外事先进集体”,河南省卫生厅赵素琴等51名同志为“全国卫生外事工作工作先进个人”。
希望全国卫生系统各单位,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,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和模范事迹,努力做好本职工作,为我国的卫生外事工作做出新的贡献。
日期:2006-10-10
作者:
来源:


·李至伦: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服务中的不正之风
·卫生部关于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指导意见
·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(发展改革委令第45号)
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基因枪等产品的分类界定
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(主席令第四十九号)
·中国卫生部印发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
·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
·卫生部关于开展卫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的通知
·规范“一药多名” 药品“实名制”本月起施行